第11款
公司代號:5321
公司名稱:美而快
發言日期:2023/03/23
發言時間:17:16:03
發言人:張志中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23
2.增資資金來源:自111年度可供分配盈餘提撥新台幣92,504,100元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總金額新台幣92,504,100元,發行股數9,250,410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無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無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無
10.公開銷售股數:無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暫定每仟股無償配發新股230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增資配股停止過戶日五日內,自行併湊成整股,
並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登記,逾期辦理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
法第240條規定改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
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強化財務結構。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導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者,
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變更相關事宜。
(2)增資發行新股案俟股常會決議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長另訂增資
配股基準日。如經主管機關修改,或為因應客觀環境而需修改時,由股東會授權
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