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款
公司代號:4438
公司名稱:廣越
發言日期:2023/03/28
發言時間:17:57:29
發言人:吳朝筆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標示:
新北市新莊區新知段55、55-1、56、66、67地號等五筆
建物門牌:
新北市新莊區新知段55地號A1-10F、A2-10F、A3-10F、A5-10F等4戶及車位
2.事實發生日:112/3/28~112/3/2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 : 456.54平方公尺,折合138.11坪
建物含車位總面積 : 2,904.57平方公尺,折合878.62坪
交易總金額 : 新台幣375,000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德昇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交付或付款條件:依所簽訂之契約書辦理
2、契約限制條款:無
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交易之決定方式:買賣雙方議價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鄰近區域的成交行情及專業不動產估價業者
出具之不動產估價報告書為依據
3、決策單位:金漢實業董事會授權該公司董事長以新台幣375,000仟元
全權處理本次取得不動產相關事宜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專業估價者事務所名稱:展碁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2、估價金額:新台幣382,442,34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簡淑媛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開業證號:(102)新北估字第000088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應營運需求,購置供營運用之辦公場所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3月28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