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盈: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四款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2款

公司代號:3520

公司名稱:華盈

發言日期:2023/03/28

發言時間:22:53:22

發言人:葛朝華

1.事實發生日:112/03/28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淮安振維電子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轉投資之孫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649,663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76,2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77,63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53,83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0,821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因孫公司業務所需,為其銀行額度之背書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14,97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96,011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被保證人借款金額全數清償時

(2)日期:

被保證人借款金額全數清償時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649,663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53,83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8.94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5.84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第五條第一項辦理

2.本公司整體對外背書保證之總額為本公司當期

淨值之百分之八十及對單一企業之背書保證之金

額為本公司當期淨值之百分之八十。

本公司111年第四季淨值為812,079(仟元)*80%=649,663(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