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款
公司代號:3550
公司名稱:聯穎
發言日期:2023/03/29
發言時間:17:31:48
發言人:鄭淑菁
1.董事會決議日:112/03/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廖文宏總經理
陳弘堯執行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廖文宏總經理擔任
鴻遠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尚凡國際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Sweet Tech Ltd.董事
州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陳弘堯執行董事擔任
吳江市萬豐塑膠有限公司監事
鴻遠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陳弘堯執行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陳弘堯執行董事擔任吳江市萬豐塑膠有限公司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吳江市萬豐塑膠有限公司: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松陵鎮菀坪社區同心東路44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吳江市萬豐塑膠有限公司:塑膠粒之生產與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轉投資或實際掌控經營之公司,其
投資損益皆依規定認列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