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款
公司代號:5301
公司名稱:寶得利
發言日期:2023/04/06
發言時間:18:21:39
發言人:陳敏俊
1.櫃買中心公告處置之日期:112/04/06
2.櫃買中心公告處置引用之業務規則條款及發生緣由:
(1)業務規則條款:第12條第1項1款。
(2)發生緣由:本公司最近期(111年第4季)財務報告顯示淨值已不低於
財務報告所列示股本之二分之一且淨值較前期增加。
3.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櫃〞):”變更交易方法”
恢復為普通交割方式之買賣。
4.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櫃之日期:112/04/10
5.因應措施: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7.(風險警示) 上櫃有價證券經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三個月內無法補正
或改善者,致其上櫃有價證券經予以停止買賣,停止買賣六個月內
無法補正或改善者,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櫃之虞,提醒投資人審慎
注意投資風險。: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