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款
公司代號:2838
公司名稱:聯邦銀
發言日期:2023/04/06
發言時間:18:50:31
發言人:李滿治
1.事實發生日:112/04/06
2.違規情形:本行辦理自然人購屋貸款業務,有未完善建立及落實執行洗錢防制作業,核
有違反洗錢防制法第7條第1項,同條第4項授權訂定之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第5條及第
9條規定。
3.罰鍰金額:新臺幣150萬元。
4.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核處新臺幣150萬元之罰緩。
5.預計改善措施:本行已檢討並採行相關改善措施。
6.對公司營運之影響: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