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鑫:111年度財務報告應於20日內洽請會計師重新查核並重新公告申報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30款

公司代號:2358

公司名稱:廷鑫

發言日期:2023/04/13

發言時間:15:46:40

發言人:蔡坤宏

1.事實發生日:112/04/11

2.更正或重編之財務報告年季:111年度財務報告

3.請說明為更正或重編:重編

4.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金管證審字第1120338477號函文

5.主管機關限定更正或重編之日期:112/04/30

6.與前次公告財務報告之主要差異:不適用

7.因應措施:已持續跟會計師討論並提供會計師查核旨揭財務報告

所需之相關資料,以利本公司於上述函文到20日內請會計師重新

查核並重新公告申報。

8.其他應敘明事項:因主管機關限定重編之日期4/30遇假日故順延至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