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公司代號:2888
公司名稱:新光金
發言日期:2023/04/12
發言時間:16:08:02
發言人:林宜靜
1.事實發生日:112/04/12
2.公司名稱:元富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金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本年度董事會通過提撥員工酬勞新台幣42元,全數採現金發放,
與111年度認列費用無差異。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