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景*-KY:本公司董事會追認修訂2023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11款

公司代號:4157

公司名稱:太景*-KY

發言日期:2023/04/12

發言時間:16:02:17

發言人:黃國龍

1.事實發生日:112/04/12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2/03/09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第七條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

換發普通股股份、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普通

股份發生變動時(含私募)(即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

公司分割、股票分割、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及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等),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

調整後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X[已發行股數+(新股每股繳款額X新股發行股數)/每股時價]

/(已發行股數 + 新股發行股數)

(1)上述「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不含「認股權股款繳納憑證」及

債券換股權利證書」之股數。

(2)上述「新股每股繳款金額」如係辦理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時,則其金額為零。如本

公司合併他公司且為存續公司時,則其金額為合併基準日前第四十五個營業日起,連續

三十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平均收盤價。

(3)調整後認股價格計算至角為止,以下四捨五入。

(4)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5)若調整後認股價格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

(6)倘非前述所列舉之股份變動情形時,則授權董事會決議調整與否。

(二)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減少時認股

價格應依下列公司計算調整後之認股價格,於減資基準日調整之。

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X(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每股退還現金金額)X

(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三)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若有發放現金股利,等幅調降認股價格。公式如下:

調降後認股價格=調降前認股價格×(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

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係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

計算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一、因應主管機關要求,修正「2023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二、第七條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

換發普通股股份、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已

發行普通股份發生變動時(含私募)(即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

公司合併、公司分割、股票分割、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及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

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應依下列計算公式,並於新股發行除權基準日調整之,如

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已發行普通股股份增加,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之,但有實際繳款

作業者於股款繳足日調整之。

調整後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X[已發行股數+(新股每股繳款額X新股發行股數)/每股時價]

/(已發行股數 + 新股發行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股票面額

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1)上述「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不含「認股權股款繳納憑證」及

債券換股權利證書」之股數。

(2)上述「新股每股繳款金額」如係辦理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時,則其金額為零。如本

公司合併他公司且為存續公司時,則其金額為合併基準日前第四十五個營業日起,連續

三十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平均收盤價。

(3)調整後認股價格計算至角為止,以下四捨五入。

(4)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5)若調整後認股價格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

(6)倘非前述所列舉之股份變動情形時,則授權董事會決議調整與否。

(二)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減少時認股

價格應依下列公司計算調整後之認股價格,於減資基準日調整之。

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X(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X(1-每股退還現金金額占換發新股票前最後交易日

收盤價之比率)]X(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 × (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股票面額

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三)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若有發放現金股利,等幅調降認股價格。公式如下:

調降後認股價格=調降前認股價格×(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

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係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

計算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