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款
公司代號:1219
公司名稱:福壽
發言日期:2023/04/18
發言時間:17:15:00
發言人:王四全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4/18
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轉增資。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新台幣96,494,960元及9,649,496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30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率計算,
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於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自行併湊,
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併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者,
一律以面額折算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俟股東會通過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增資配股基準日及其他
相關事宜。
(2)嗣後如因本公司普通股股數發生變動致配股率發生變動,或因主管機關核示須予
變更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