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款
公司代號:2546
公司名稱:根基
發言日期:2023/04/19
發言時間:16:59:20
發言人:范錦華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4/19
2.增資資金來源:111年度盈餘轉增資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新台幣40,823,730元及4,082,373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35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辦理拼湊,逾期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之畸零股,按面額折發現金
(元以下捨去),其畸零股股份則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為擴展業務與健全財務結構。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配發新股之增資基準日、發放日及其他相關事宜,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經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之。
(2)如俟後因主管機關調整或本公司買回公司股份等因素,影響流通在外股
份數量,致股東配股比率發生變動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
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