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兩大電信合併案,網路整併與用戶權益也成為關注議題,台灣大 (3045-TW) 總經理林之晨日前提到,與台灣之星整併首日,用戶使用網路就會有感,對此,遠傳 (4904-TW) 總經理井琪今 (19) 日認為,網路整併需要時間,未來亞太電用戶申辦「新遠傳」資費,才是使用遠傳網路且最有感。
林之晨日前指出,一旦與台灣之星合併後,會發送 OTA 簡訊通知用戶,能採用 MOCN 技術作法使用台灣大的網路,也就是共享台灣大的頻譜、網路,合併首日使用網路就有感。
井琪說,利用 OTA 的技術就可以更改支援手機電信商的名稱,不過因 SIM 卡仍是同一張,還是使用既有電信商的網路、核心網路沒有變,因此「做事情要表裡合一,掛羊頭就要賣羊肉」。
她進一步提到,MOCN 技術業界都在做,儘管電信商合併使用 MOCN 技術,不過核心網路仍是分開的,而核心網路就像「腦」,來分別各用戶的服務與資費。
井琪強調,從遠傳作法來看,合併案須等到公平會通過後,才能開始後續動作,光是調整財務報表、再經過金管會就需要 4 個月時間,網路整併也難以一天就完成。
井琪指出,未來與亞太電合併後,除了先整併雙方同頻率的基地台外,也會鼓勵亞太電的用戶申辦「新遠傳」的資費,用戶就能使用遠傳網路,用戶的網路使用品質就會明顯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