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款
公司代號:2006
公司名稱:東和鋼鐵
發言日期:2023/04/19
發言時間:18:02:10
發言人:郭淑媚
1.股東會決議日:112/04/1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侯傑騰,董事長。
(2)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邱正彬,董事。
(3)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蕭耀楹,董事。
(4)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范如茵,董事。
(5)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蔣良傑,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及其代表人為自己或他人為
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