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款
公司代號:2371
公司名稱:大同
發言日期:2023/04/19
發言時間:18:18:31
發言人:林宏信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桃園市大園區民生路106 號土地一筆
2.事實發生日:112/4/19~112/4/1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自民國112年05月01日減少承租範圍。
減少租賃面積:2,170坪
減少每月租金:新臺幣434,000元(未稅)
使用權資產淨額減少新台幣40,581,634元。
租賃負債總額減少新台幣41,591,174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 尚志資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勤智能源(股)公司及尚志資產開發(股)公司
同為最終母公司大同股份有限公司之100%持有之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向原承租對象申請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為新台幣1,009,540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修改租約後:
付款條件:月繳新台幣500,000元(未稅)。
付款期間: 自民國112年5月1日至民國121年5月31日
契約限制條款: 無
其他重要約定: 租約期滿勤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如欲續租,
應於期滿前六個月預告尚志資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並取得其同意始得簽訂新約。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市場行情
決策單位:勤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建置儲能系統,提供台電調頻備轉輔助服務。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勤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簽核日期112年04月19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