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公司代號:4155
公司名稱:訊映
發言日期:2023/04/19
發言時間:17:32:44
發言人:侯奇政
1.事實發生日:112/04/19
2.公司名稱:訊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112年3月份資金貸與他人(RMD Mediaids Limited)申報事項部分資訊
更正如下:
更正前112年3月份資金貸與他人申報事項之「有短期資金融通之原因」:「營運週轉」
更正後112年3月份資金貸與他人申報事項之「有短期資金融通之原因」:「業務往來」
6.因應措施:(1)發佈重大訊息。(2)更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問答集」第37題規定,由於本公司
已採取法律行動,並經董事會決議轉列屬資金貸與性質,因此資金貸與金額來自本公
司與RMD Mediaids Limited之業務往來所產生,故將「有短期資金融通之原因」由
「營運週轉」更正為「業務往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