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公司代號:2838
公司名稱:聯邦銀
發言日期:2023/04/20
發言時間:16:07:05
發言人:李滿治
1.事實發生日:112/04/20
2.公司名稱: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本公司甲種特別股發行條件(五)3(2)之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
1.由於無法取得利率重設定價基準日(112年4月20日)上午十一時依英商路透社
「PYTWDFIX」5年期利率交換報價上午十一時之定價,本公司依誠信原則與合理之
市場行情決定改以英商路透社112年4月20日上午十一時「TAIFXIRS」與「COSMOS3」
5年期利率交換報價上午十一時定價之算術平均數作為5年期IRS利率。
2.本公司甲種特別股自112年4月24日起重設之股利率(年率)為5.26125%
(1.355%+1.35%)/2+3.90875% = 5.26125%】。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利率重設可能影響股票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