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款
公司代號:3073
公司名稱:天方能源
發言日期:2023/04/20
發言時間:17:43:17
發言人:徐韋吉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力能能源科技(股)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下稱力能)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庭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2年度重訴字第17號
4.事實發生日:112/04/20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原告楊○廷君撤回控告本公司民事訴訟。
6.處理過程:不適用。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並無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
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