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款
公司代號:1516
公司名稱:川飛
發言日期:2023/04/20
發言時間:18:36:47
發言人:暫缺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4/20
2.增資資金來源:111年盈餘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3,135,969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10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無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87.88122712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
採面額改以現金分派之(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若有剩餘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
定人按面額承購,凡參加帳簿劃撥配發股票之股東,其未滿一股之畸零股款,將做為
處理帳簿劃撥之費用。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主要用於充實營運資金。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俟股東常會討論通過,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權暨盈餘
轉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以上發行新股相關事宜,如因事實需要或經主管機關審核致
必須變更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2)嗣後因其他因素造成本公司股本發生變動,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使股東配
股比率因此發生變動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另行決議相關變更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