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公司代號:2881
公司名稱:富邦金
發言日期:2023/04/20
發言時間:18:26:10
發言人:韓蔚廷
1.事實發生日:112/04/20
2.公司名稱: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本公司甲種特別股發行條件辦理股息率重設
6.因應措施:本公司甲種特別股原發行年利率4.1%,於發行日起滿七年之次日重設
股息率,利率重設日前二個台北金融營業日為利率重設基準日,依英商路透社
(Reuter)112年4月20日上午十一時七年期IRS「TAIFXIRS」與「COSMOS3」
之算數平均數為1.36625%,加計發行時之利率加碼3.215%,自112年4月22日
起重設股息率為4.58125%。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原發行條件之「PYTWDFIX」已無法自路透社取得報價,本公司依誠信原則以台北外匯公
司之報價「TAIFXIRS」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