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10縣市課徵囤房稅很有感!合計稅額約66.4億元

鉅亨網記者郭幸宜 台北
包括台北市等10縣市課徵囤房稅,合計稅額約66.4億元。(鉅亨網記者郭幸宜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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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等 10 縣市的囤房大戶今 (2023) 年收到稅單將會「非常有感」,統計這 10 縣市針對非自住家用房屋採差別稅率 (俗稱囤房稅),合計開徵件數共 47 萬 2472 件、開徵稅額合計約 66.4 億元。

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宜蘭縣、連江縣等共 10 個縣市陸續推動囤房稅,只要名下房屋超過 3 戶以上,第 4 戶就會被視為非自住,房屋稅率將落在 1.5% 到 3.6%,稅率明顯高於自住的 1.2%。

其中台北市、宜蘭縣、連江縣等 3 縣市等已開始實施囤房稅;其他包括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等 7 縣市,已自去 (2022) 年 7 月 1 日起針對轄內非自住的房屋採行差別稅率,換言之,這 7 縣市囤房大戶今 (2023) 年 5 月收到稅單將會非常有感。

根據統計,去年 7 月 1 日實施囤房稅的 7 個縣市,共約 25.27 萬戶受影響,稅額估計約將增加 12.59 億元,估算每一個囤房大戶平均約將多繳近 5000 元的稅額。

以六都來說,台北市非自住家用房屋今年開徵件數 9 萬 3372 件、稅額 21 億 6807 萬元;桃園市開徵 7 萬 1841 件、稅額 8 億 4145 萬元;台中市開徵 11 萬 4511 件、稅額 14 億 922 萬元;台南市開徵 4 萬 4010 件、稅額 4 億 2792 萬元;高雄市開徵 8 萬 7582 件、稅額 11 億 5720 萬元。

此外,包括新北市、台東縣、澎湖縣等也規劃跟進推動囤房稅,其中新北市是目前六都中唯一尚未實施囤房稅的直轄市,待新北市通過後六都將全面實施囤房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