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款
公司代號:4523
公司名稱:永彰
發言日期:2023/04/28
發言時間:16:05:01
發言人:江威龍
1.事實發生日:112/04/28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永達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0,22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5,75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7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5,75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資金融通之需求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8
5.計息方式:
按月計息,利率不得低於本公司向金融機構短期借款之最高利率。
6.還款之:
(1)條件:
本息到期清償
(2)日期:
民國113年04月28日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85,75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9.77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