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款
公司代號:5209
公司名稱:新鼎
發言日期:2023/05/04
發言時間:17:31:27
發言人:陳漢宗
1.事實發生日:112/05/04
2.公司名稱:新鼎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為活化資產,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以不低於鑑估金額,
全權處分高雄市楠梓區楠梓新路306號之不動產。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案已委託專業估價公司並完成估價報告。
二、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三、相關處分後續事宜,將依法辦理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