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公司代號:6451
公司名稱:訊芯-KY
發言日期:2023/05/05
發言時間:13:43:35
發言人:鄭永春
1.事實發生日:112/05/05
2.公司名稱:訊芯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原112年3月14日董事會決議應選董事九席(含獨立董事四席),
為提升公司治理及董事會運作效率,於112年5月5日召開董事
會決議變更應選董事為七席(含獨立董事三席)。
6.因應措施:公告更新董事應選席次及其受理期間。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名董事候選人。
二、本次股東會應選董事七席(含獨立董事三席)。
三、受理期間:民國112年5月8日上午9時起至
民國112年5月18日上午10時止。
四、受理處所:訊芯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光復南路495號11樓之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