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款
公司代號:1722
公司名稱:台肥
發言日期:2023/05/05
發言時間:16:17:59
發言人:彭盛隆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債權人 東正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債務人 台灣肥料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士院鳴111司執全莊字第25號
4.事實發生日:112/05/05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收到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執行命令,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11年度司執全字第25號債權人東正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台灣肥料股份有
限公司間假處分強制執行事件,因本公司業為債權人東正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供擔
保,111年2月10日士院鳴111司執全莊字第25號執行命令應予撤銷。
6.處理過程:本公司將依法辦理相關事宜,以維護本公司之合法權益。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於本公司之財務或業務暫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將依法辦理相關事宜,以維護本公司之合法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