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款
公司代號:1532
公司名稱:勤美
發言日期:2023/05/05
發言時間:18:10:22
發言人:陳鴻毅
1.事實發生日:112/05/05
2.捐贈原由:支持「財團法人勤美璞真文化藝術基金會」籌辦勤美術館、推廣藝文教育與
舉辦社區共創活動等資金需求。
3.捐贈金額:因應其112年度籌辦活動等資金需求,本公司擬在新台幣650萬元之額度內,
授權董事長依基金會之資金需求一次或分次進行捐贈。
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勤美璞真文化藝術基金會
5.與公司關係:實質關係人
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
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