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款
公司代號:2324
公司名稱:仁寶
發言日期:2023/05/08
發言時間:14:36:48
發言人:呂清雄
1.董事會決議日:112/05/0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策略長:陳瑞聰
資深副總:魏秋瑞
副總經理:毛信功、陳信仲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以無損及本公司之利益為限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派任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除董事兼經理人為迴避利益與當事人有關之事項未參與外,經主席徵詢全體
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董事兼任經理人陳瑞聰,將再提報股東會解除其競業禁止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