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款
公司代號:3379
公司名稱:彬台
發言日期:2023/05/08
發言時間:17:18:16
發言人:許錦碧
1.事實發生日:112/05/08
2.公司名稱:彬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獨立董事候選人林銘桐先生已連續擔任本公司三屆獨立董事,依
「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五條規定,應公告繼續
提名其擔任獨立董事之理由。
6.因應措施:林銘桐先生具有法律、企業管理等專才,就任期間對於營運發展
多所建言,且與公司管理階層無任何利害關係,未有損其獨立性之情事,故
本次選舉將繼續提名其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