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款
公司代號:3057
公司名稱:喬鼎
發言日期:2023/05/08
發言時間:20:03:26
發言人:朱惠玲
1.董事會決議日:112/05/0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李志恩 喬鼎資訊 總經理
陳若菡 喬鼎資訊 財務主管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擔任與本公司營業性質相同或類似公司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除對本案有利益關係之董事李志恩已迴避外,其餘出席董事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李志恩 喬鼎資訊總經理
陳若菡 喬鼎資訊財務主管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李志恩 超云鼎智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陳若菡 超云鼎智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加楓路24號1幢三層南部位301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軟體發展、技術服務、電腦軟硬體及輔助設備批發、
貨物及技術進出口等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有控制力影響之子公司,故無重大影響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李志恩 人民幣120萬 佔20%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