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款
公司代號:1742
公司名稱:台蠟
發言日期:2023/05/09
發言時間:15:59:26
發言人:曾柏堯
1.事實發生日:112/05/09
2.公司名稱:台灣蠟品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
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112年05月0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不分配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