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大: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一一二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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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款

公司代號:5519

公司名稱:隆大

發言日期:2023/05/09

發言時間:15:35:36

發言人:馮淑卿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5/09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隆大營建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二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以新臺幣捌億元為上限。

5.每張面額:新臺幣壹佰萬元整。

6.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7.發行期間:發行期間不超過5年,授權董事長。

8.發行利率:固定利率,視市場狀況定價,並授權董事長決定。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銀行保證。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金融機構借款。

11.承銷方式:委託證券商以洽商銷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決定。

13.承銷或代銷機構:合作金庫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發行保證人: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授權董事長決定。

16.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8.賣回條件:無。

19.買回條件:授權董事長。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2.其他應敘明事項: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主管機核准

後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