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款
公司代號:5519
公司名稱:隆大
發言日期:2023/05/09
發言時間:15:35:36
發言人:馮淑卿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5/09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隆大營建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二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以新臺幣捌億元為上限。
5.每張面額:新臺幣壹佰萬元整。
6.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7.發行期間:發行期間不超過5年,授權董事長。
8.發行利率:固定利率,視市場狀況定價,並授權董事長決定。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銀行保證。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金融機構借款。
11.承銷方式:委託證券商以洽商銷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決定。
13.承銷或代銷機構:合作金庫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發行保證人: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授權董事長決定。
16.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8.賣回條件:無。
19.買回條件:授權董事長。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2.其他應敘明事項: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主管機核准
後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