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款
公司代號:1526
公司名稱:日馳
發言日期:2023/05/10
發言時間:14:26:27
發言人:徐予霖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5/10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日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
轉換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預計發行總面額上限為新台幣500,000,000元整,
實際總發行金額依競價拍賣結果而定。
5.每張面額:新台幣10萬元整。
6.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依競價拍賣結果而定,底標不低於面額101%。
7.發行期間:3年期。
8.發行利率:0%。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
11.承銷方式:採競價拍賣方式全數對外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3.承銷或代銷機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4.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16.簽證機構:本次公司債採無實體發行。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准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8.賣回條件: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准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9.買回條件: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准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准相關主管機關核
准後另行公告。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准相關主管
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2.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可轉換公司債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擬授權董事長訂定發行日,將向
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櫃檯買賣。
(2)因資本市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
,本次國內有擔保公司債籌資計畫有關之發行金額、發行條件、發行及轉換辦法
之訂定,以及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
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因應客
觀環境需修訂或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3)配合募集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籌資計劃之相關發行作業,擬授權董
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發行之相關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
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且得依其全權判斷為必要之變更或修改。
(4)本次發行如有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