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林股: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3款

公司代號:1531

公司名稱:高林股

發言日期:2023/05/11

發言時間:13:35:32

發言人:鍾文藝

1.事實發生日:112/05/11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喜路堡越南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喜路堡越南公司係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1,82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12,487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12,487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應收帳款逾期超過90天以上且金額大於一億,歸屬為資金貸與性質。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9,381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4,653

5.計息方式:

為本公司100%持有之被投資公司,計息方式研擬中

6.還款之:

(1)條件:

視子公司營運狀況而定

(2)日期:

視子公司營運狀況而定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12,487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01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其他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應收帳款逾期超過90天以上且金額大於一億,歸屬為資金貸與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