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公司代號:6224
公司名稱:聚鼎
發言日期:2023/05/11
發言時間:11:28:13
發言人:楊泓文
1.事實發生日:112/05/11
2.公司名稱:聚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今周刊
6.報導內容:針對1377期今周刊雜誌(2023/5/10出刊)有關本公司相關報導內容。
7.發生緣由:針對1377期今周刊雜誌(2023/5/10出刊)有關本公司相關報導,其中部分
與事實不符處,特此澄清:
1.整個併購過程中,相關主事者並無刻意對董事會隱匿重要資訊。
說明:本投資案經過超過一年的接觸與評估,同時也委託外部專業機構,針對併購集
團提供的資料進行調查和風險分析,內部則經過多次董事間的充分討論,相關評估
資料提交董事會正式討論後通過,此重大投資案非一人所可為,絕無媒體所言主事
者刻意隱匿資訊之情事。
2.併購後公司對實際營運狀況的對外說法,並未刻意誤導投資人。
說明:一般併購案於正式承接後,因需要一段時間進行相關整頓,短期間內少量虧
損係屬正常,本案於2021年五月正式接管,本公司董事長於2021年九月初接受媒體
訪問,期間月份,所投資公司皆為小盈小虧,並無特別異狀,本公司董事長係就母
公司及轉投資公司2021年前八個月實際經營結果,推估當年第四季及2022年集團整
體可能的經營狀況,據以回答媒體,並無刻意誤導投資人。
本公司一切投資行為均係依法為之,符合法令及章程之規定,且該周刊報導中亦指
出同業間認本併購案之策略並無問題,只是業務整合過程中遭遇陣痛期。一般認為
,在美建立製造基地短期整合有困難,但本案有助於製造業國際化,其合作夥伴亦
認為中長期發展有益於全球供應鏈的建立。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關於本公司財務資訊,請以『公開資訊觀測站』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