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魯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修訂「第二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部分條文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1款

公司代號:1432

公司名稱:大魯閣

發言日期:2023/05/11

發言時間:17:03:59

發言人:許俊麒

1.事實發生日:112/05/11

2.公司名稱:大魯閣實業(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修訂「第二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部分條文

6.因應措施:本公司「第二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修訂前後對照表如下:

修訂前:

第八條 其他有關公司與員工權利義務事項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其他規定者外,

餘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修訂後:

第八條 其他有關公司與員工權利義務事項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其他規定者外,餘權利義務

與原有股份相同。

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股份,依公司法第167條之3之規定,限制受讓員工一年內

不得轉讓。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