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款
公司代號:3522
公司名稱:御頂
發言日期:2023/05/11
發言時間:19:26:44
發言人:王家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5/03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
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並擬包括可能為內部人、關係人或
策略性投資人。本次私募之應募人若為策略性投資人時,將選擇可藉由其本身經
驗、技術、知識、品牌或通路等,經由產業垂直整合、水平整合或共同開發市場
方式,協助公司降低成本、增進效率、擴大市場等效益之個人或法人,以期達成
降低成本、增進效率、擴大市場等效益及提升公司長期競爭力之應募人為優先考
量,本次特定人之選定方式授權董事長以對公司未來之營運能產生直接或間接助
益者為首要考量,引進策略性投資人資金將有助於公司之經營及業務發展,並協
助公司達成降低成本、增進效率、擴大市場等效益及提升該公司長期競爭力,並
以符合主管機關規定之各項特定人中選定之。
目前洽定之內部人應募人為:李日東董事長;策略性投資人洽談中。
4.私募股數或張數:發行股數為20,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以不超過20,000,000股額度內。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以本次董事會召開日期112年05月03日為定價日,私募之每股價格:11.70元;尚
無低於參考價之八成,其參考價之計算如下:
(1)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為15.85元、
14.95元、14.60元,擇前5個營業日之收盤均價14.60元為基準。
(2)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之價格為12.86元。
綜上,取上述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故本次私募之參考價格為14.60元,實際
私募發行價格為11.70元,為參考價格之80.14%,未低於股東會決議參考價格之
八成。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結構、轉投資與擴大本公司未來產
品銷售所需,預計可支應營運所需資金,健全公司整體財務結構。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本公司考量充實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結構(包括但不限
於償還借款)、轉投資,尚需挹注營運資金,若透過公開募集方式發行有價證券
方式籌資,恐不易順利於短期內取得所需資金,且私募具有籌資迅速、簡便之時
效性,以及私募股票有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限制等因素,較可確保及強化本公
司與私募投資人間的長期合作關係,故擬採私募方式募集資金。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2/05/03
11.參考價格:每股新台幣14.60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11.70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
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據證券交易法規定,私募普通股於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起
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對象外,不得賣出。本公司將於
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授權董事長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上櫃
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繳款期間:自112年05月03日至112年05月17日止。
(2)本次私募普通股增資基準日:112年05月17日,若有需要異動授權董事長決
定。
(3)本公司於111年03月04日董事會通過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之辦理私募
普通股必要性與合理性評估意見書。
(4)本公司於112年05月03日董事會通過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之私募
必要性與合理性之評估意見補充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