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大: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11款

公司代號:4402

公司名稱:福大

發言日期:2023/05/11

發言時間:17:01:43

發言人:楊燈雄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5/11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金融監督

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

4.私募股數或張數:預計私募普通股總額不超過45,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私募普通股總額不超過4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私募普通股參考價格訂價之依據:本次私募價格,以不低於定價日前1、3或5個營

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

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

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八成訂定之,惟實

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

定人情形決定之。

(2)訂價方式之合理性: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方式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

券應注意事項第二點第二項之規定,故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本次私募資金皆用於充實營運資金,有助改善公司財務結構,對

股東權益亦將有正面助益。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因私募方式具有籌資迅速簡便的時效性且有限制轉讓的規定,較可確保長期營運發展

,故不採用公開募集,擬以私募方式辦理增資。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定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11.參考價格:

以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與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

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平均每股股價,較高者為參

考價格。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不低於股東常會決議之成數之範圍內,擬請股東

會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定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據證券交易法規定,私募普通股於私募有價證券交付後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8規定之轉讓對象外,餘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將於交付滿三年後依相關規定向

主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上櫃交易。除此之外,私募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

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私募普通股之發行價格、實際發行數量、發行條件、計劃項目、募集金額、預定進度、

預計可能產生效益、預計辦理私募次數及其他未盡事宜,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市

場狀況調整、訂定與辦理,未來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客觀環境變更而有所修正時,亦

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