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款
公司代號:8472
公司名稱:夠麻吉
發言日期:2023/05/11
發言時間:17:43:20
發言人:宋雪美
1.事實發生日:112/05/11
2.公司名稱:夠麻吉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變更本公司營業地址,變更資訊如下:
變更前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市民大道四段100號4樓
變更後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二段262號2樓之六
6.因應措施:依法向主管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