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款
公司代號:3322
公司名稱:建舜電
發言日期:2023/05/12
發言時間:16:48:43
發言人:黃欽基
1.事實發生日:112/05/10
2.公司名稱:建舜電子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民國111年度個體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部分內容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財務附註部分內容說明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111年個體財務報告-P25
(2)....故採權益法評價,期末本公司對互動資通淨資產可享份額為56,905千元
,與期末帳面價值差異62,034千元,辨認為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帳面價值內之專利
權公允價值及商譽,分別為18,469千元及43,565千元。
111年合併財務報告-P30
2.....故採權益法評價,期末合併公司對互動資通淨資產可享份額為56,905千元
,與期末帳面價值差異62,034千元,辨認為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帳面價值內之專利
權公允價值及商譽,分別為18,469千元及43,565千元。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111年個體財務報告-P25
(2)....故採權益法評價,期末本公司對互動資通淨資產可享份額為56,905千元,
與期末帳面價值差異62,034千元,辨認為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帳面價值內之專利權
公允價值及商譽,分別為26,767千元及35,267千元。
111年合併財務報告-P30
2.....故採權益法評價,期末合併公司對互動資通淨資產可享份額為56,905千元
,與期末帳面價值差異62,034千元,辨認為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帳面價值內之專利
權公允價值及商譽,分別為26,767千元及35,267千元。
9.因應措施:重新更正後上傳財務報告電子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述僅為附註揭露事項之更正,對損益金額無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