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款
公司代號:6164
公司名稱:華興
發言日期:2023/05/15
發言時間:17:04:59
發言人:倪志誠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5/15
2.減資緣由:配合集團資金規劃,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款。
3.減資金額:USD14,000,000元。
4.消除股份:不適用。
5.減資比率:66.67%
6.減資後股本:USD7,000,0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以當地行政管理單位批准日期為基準日。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