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款
公司代號:9904
公司名稱:寶成
發言日期:2023/05/15
發言時間:18:28:00
發言人:游淑惠
1.董事會決議日:112/05/1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施志宏副總經理、胡嘉和副總經理、羊曉東副總經理、廖元煌執行協理、
吳惠琪協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羊曉東副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中奧廣場管理集團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北京市東城區白橋大街15號4層401-01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運動場管理經營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本公司綜合持股20.34%轉投資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此情形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