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家: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2款

公司代號:8044

公司名稱:網家

發言日期:2023/05/15

發言時間:21:57:04

發言人:周磊

1.事實發生日:111/10/25

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連科通訊(股)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應付款保證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016,291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0,00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852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網家速配(股)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額度提供保證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016,291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50,00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商店街市集國際資訊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額度提供保證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016,291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25,00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25,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25,0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比比昂株式會社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額度提供保證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016,291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29,70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29,7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09,95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拍付國際資訊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額度提供保證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904,887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00,00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0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00,0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廿一世紀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二十一世紀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

本公司之子公司廿一世紀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背書保證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額度提供保證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743,781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060,00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30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20,0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40,00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額度提供保證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二十一世紀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廿一世紀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對本公司之子公司二十一世紀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背書保證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額度提供保證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965,480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060,00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30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622,217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40,00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額度提供保證

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6,305,946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3,414,700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

率:

54.15

4.其他應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