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赫:公告本公司接獲臺灣最高法院通知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款

公司代號:2485

公司名稱:兆赫

發言日期:2023/05/24

發言時間:16:20:37

發言人:何文順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1)上訴人: 上禾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被上訴人:兆赫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最高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2年度台上字第931號

4.事實發生日:112/05/24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與上禾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嘉太廠房新建工程(下稱「系爭工程」),因系爭工

程就工程款等事項發生爭議。上訴人對民國111年12月28日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提起

上訴。台灣最高法院於112年5月18日就112年度台上字第931號裁定主文如下:

(1)上訴駁回。

(2)第三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6.處理過程: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營運正常,對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