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款
公司代號:3321
公司名稱:同泰
發言日期:2023/05/24
發言時間:18:58:54
發言人:曾山一
1.股東會決議日:112/05/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長:曾子章(欣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董事:郭政輝(欣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獨立董事:簡禎富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董事長:曾子章(欣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許可項目如下:
昆山群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郭政輝(欣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許可項目如下:
昆山鼎盛鑫電子有限公司董事
獨立董事:簡禎富,許可項目如下:
達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贊成本案之股東表決權數佔出席股東總表決權數的97.65%,已超
過出席股東總表決權數2/3以上,本議案經出席股東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長:曾子章(欣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董事:郭政輝(欣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董事長:曾子章
昆山群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郭政輝
昆山鼎盛鑫電子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昆山群啟科技有限公司: 中國江蘇省昆山市玉山鎮蕭林路168號16號廠房
昆山鼎盛鑫電子有限公司: 中國江蘇省蘇州市昆山市玉山鎮蕭林路16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電子零組件製造、銷售及印刷電路板之加工製造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