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款
公司代號:1213
公司名稱:大飲
發言日期:2023/05/26
發言時間:14:16:47
發言人:于忠敏
1.事實發生日:111/11/09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旭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為本公司10%以上之股東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9,466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80,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3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所需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不動產設定(為第二順位)
(2)價值(仟元):210,00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9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84,487
5.計息方式:
無
6.還款之:
(1)條件:
到期收回
(2)日期:
到期收回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30,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2.71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10/11/09董事會通過90,000(仟元)額度,111/03/15董事會調降額度為80,000(仟元) ,
期間111/1/1~12/31。
本次111/11/09董事會通過50,000(仟元)額度,期間112/1/1~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