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款
公司代號:6241
公司名稱:易通展
發言日期:2023/05/29
發言時間:16:01:19
發言人:黃士珍
1.股東會決議日:112/05/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台灣網通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網通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表人-孫秀梅
台灣網通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表人-郭金城
董事-易昇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易昇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表人-李雲琴
易昇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表人-郭金河
獨立董事-陳怡仁
獨立董事-蔡佩君
獨立董事-王柄權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或擔任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
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前提下,解除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本公司112年5月29日股東會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