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光: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1款

公司代號:1752

公司名稱:南光

發言日期:2023/05/31

發言時間:15:01:34

發言人:蔡文泳

1.股東會決議日:112/05/3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蘇二郎 獨立董事

(2)張博仁 獨立董事

(3)林志隆 董事

(4)王玉杯 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贊成權數62003572權(含電子投票59623184權)

反對權數19442權(含電子投票19442權)

棄權及未投票權數4709608權(含電子投票4709608權)

無效權數0權(含電子投票0權)

出席股東總表決權數(投票權數)66732622權

贊成權數占總出席表決權數92.91%,已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原議案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此情事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