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款
公司代號:2889
公司名稱:國票金
發言日期:2023/05/31
發言時間:15:03:28
發言人:邱銘恩
1.股東會決議日:112/05/3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一)第一商業銀行(股)公司/法人董事
(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公司/法人董事
(三)魏啟林/法人董事代表人
(四)陳冠舟/法人董事代表人
(五)陳冠如/法人董事代表人
(六)陳正林/法人董事代表人
(七)饒世湛/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獨立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
1/2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2/3以上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