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款
公司代號:3426
公司名稱:台興
發言日期:2023/05/31
發言時間:15:18:40
發言人:周怡均
1.股東會決議日:112/05/3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林萬興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帝寶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表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股東會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