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科*: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法人董事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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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款

公司代號:6548

公司名稱:長科*

發言日期:2023/05/31

發言時間:17:38:53

發言人:顏淑萍

1.股東會決議日:112/05/3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法人董事:長華電材(股)公司代表人:石安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表決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無。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無。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無。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無。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