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興電:公告中興電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中興電二,代碼:15132)發行公司行使債券贖回權暨訂於112年06月27日終止櫃檯買賣等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1款

公司代號:1513

公司名稱:中興電

發言日期:2023/06/02

發言時間:13:38:40

發言人:郭慧娟

1.事實發生日:112/06/02

2.公司名稱:中興電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中興電二發行及轉換辦法辦理。

6.因應措施:承本公司112年5月3日公告的重大訊息,為保障投資人權益,俾使投資人

充分瞭解中興電二的相關贖回作業及轉換權益,謹依中興電二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

補充說明如下:

(1)本公司擬於112年5月25日以掛號寄發一份一個月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予債券

持有人,提醒債券持有人注意中興電二之債券收回期間將自112年5月26日起至112年6

月26日止,終止櫃檯買賣日則訂於112年6月27日。本公司收回中興電二後,將依規定

辦理下櫃併同消滅。

(2)中興二之最後交易日為112年6月26日,債券持有人請求轉換的截止日亦為112年6月

26日(下稱「轉換截止日」)。

(3)依現行法令及實務作業,中興二的交割係採(T+2日)交割,故投資人最遲應於

112年6月20日(星期二)買進中興二,始能於成交日後第二營業日(即112年6月26日

(星期一))完成交割取得中興二,並在轉換截止日請求轉換。

(4)如投資人於112年6月20日(星期二)之後的兩個營業日(即6月21日(星期三)、

6月26日(星期一))買進中興二,因交割日已逾轉換截止日(112年6月26日),

將無法請求轉換,而將由本公司依法收回(每張債券收回價格新台幣10萬元整)。

(5)以上說明係依現行法令、中興電二發行及轉換辦法以及實務作業辦理。本公司就

中興電二之贖回作業,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或相關法令規定,或為因應實務作業而有

調整之必要,本公司將遵照相關法令及主管機關之指示處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請投資人注意,具有請求轉換資格者,如未於112年6月26日止以書面請求轉換

,本公司將按面額計算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112年6月22日到112年6月25日為

端午節連續假期,為維護投資人權益,請特別注意。